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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随县好汉坡—桑园矿区桑园矿段钾长石矿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日期:2022-12-21 10:26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审核: 胡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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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随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湖北省随县好汉坡—桑园矿区桑园矿段钾长石矿探矿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随州市曾都区迎宾大道15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随州市曾都区青年路210号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湖北省随县好汉坡—桑园矿区桑园矿段钾长石矿探矿权

勘查矿种:长石

地理位置:随县吴山镇

面积:2.3697平方千米

拐点范围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X

Y

序号

X

Y

1

3574912.54

38417851.65

35

3575937.34

38419415.72

2

3574958.97

38417087.94

36

3576003.46

38419384.92

3

3574964.78

38416993.01

37

3576089.42

38419261.82

4

3575493.79

38416997.36

38

3576242.58

38419161.99

5

3575480.14

38417189.26

39

3576359.54

38419250.84

6

3575531.12

38417350.36

40

3576419.17

38419528.20

7

3575569.39

38417590.19

41

3576418.22

38419584.78

8

3575625.56

38417640.16

42

3576391.15

38419763.17

9

3575708.08

38417625.28

43

3576519.69

38419818.00

10

3575720.74

38417591.68

44

3576472.95

38419910.59

11

3575631.91

38417539.41

45

3576319.36

38419875.02

12

3575626.59

38417083.34

46

3576151.89

38419846.91

13

3575815.59

38417002.02

47

3576033.95

38419849.51

14

3576170.45

38417021.11

48

3575959.81

38419814.56

15

3576483.46

38417235.38

49

3575970.90

38419620.63

16

3576355.00

38417756.77

50

3575867.52

38419595.55

17

3576218.26

38417938.05

51

3575739.17

38419609.69

18

3576052.53

38418409.64

52

3575651.71

38419604.95

19

3576025.08

38418695.40

53

3575573.68

38419552.79

20

3575975.53

38418853.66

54

3575505.21

38419437.03

21

3575843.49

38419015.30

55

3575476.43

38419325.13

22

3575835.07

38419061.72

56

3575477.02

38419188.20

23

3575795.07

38419159.42

57

3575467.55

38418990.05

24

3575728.88

38419198.30

58

3575502.75

38418865.02

25

3575735.12

38419235.24

59

3575582.09

38418753.48

26

3575733.47

38419253.42

60

3575637.01

38418553.83

27

3575718.74

38419271.49

61

3575976.06

38418164.47

28

3575669.43

38419274.63

62

3575942.36

38418104.57

29

3575600.75

38419311.98

63

3575805.91

38418188.35

30

3575539.82

38419353.18

64

3575595.20

38418499.93

31

3575544.52

38419362.56

65

3575141.36

38418155.68

32

3575663.54

38419383.22

66

3575141.08

38418155.31

33

3575703.48

38419418.91

67

3574912.56

38417851.72

34

3575819.60

38419424.13

勘查工作程度:勘探依据已有的普查结果查明矿区保有钾长石资源量总量矿石量2428.4万吨,为推断资源量;钾长石尾矿尾渣综合利用量4624.70万吨)

勘查投入要求:按要求实施

拟出让年限:5年首次出让年限5年,到期后依法依规延续和探转采

起始价:8159.08万元无底价出让。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体报名。

(二)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报名时提交人民币1630万元的银行保函纸质原件(见索即付、不可撤销)作为竞买担保。(注:竞得人的银行保函在签订出让合同时退回;未竞得的银行保函于挂牌结束后退回。)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公告时间:2022年1221—202311820个工作日

挂牌时间:2023119—2023269时10个工作日

交易地点: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拍卖交易网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上进行,网上申请、网上报价和网上竞价。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途径:www.hbggzypm.cn:8000/index.do

竞买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1日—2023年1月19日16时。

竞买报名方式:意向竞买人登录湖北省公共资源拍卖交易网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凭CA数字证书,按照相关提示进行报名。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按照《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规精神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如下:

1本次出让为底价挂牌,采用增价报价方式,首位报价的竞买人可以挂牌起始价报价随后所有竞买人以报价先后顺序在现挂牌价基础上100万元加价幅度或100万元的整数倍进行增价报价。

2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3、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矿产资源勘查有着不可预见的风险,竞买申请人须慎重并自行承担风险。出现包含但不限于下列的情形,出让人不承担责任。

1、以往开展的地质工作及形成的地质勘查资料可能存在瑕疵,出让探矿权矿区范围内的资源储量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差异;

2、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修改或国家政策变化造成不利影响;

3、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环境保护、产业政策等要求对特定探矿手段、选矿方法的限制或不能转为采矿权的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探矿权存在异议,应在挂牌开始日5前以书面形式向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出让人不予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解除成交确认书、不予签订或解除出让合同、全额提取银行保函担保金额且不予退还、取消其竞买资格、取消竞得结果、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5年内不得参与本市境内矿业权出让活动;出让人可终止出让、收回矿业权并重新出让。

(一)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二)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相关费用的;

(三)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四)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五)向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六)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十一、需要公告的其他内容

(一)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竞买申请人报名前应对该宗探矿权选址前期工作及出让范围可能涉及的土地流转、房屋拆迁、林权权属、道路建设、地下管线分布、水电供给、废渣占地堆放、地表附着物、社群关系等影响资源开采的外部条件作充分了解,探矿权出让后竞得人将自行负责相关事宜。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二)竞得人需支付前期规划勘查设计评估等费用。该矿前期规划勘查设计评估等费用为112.5万元,作为出让成本计算,不在挂牌的起始价范围内。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前规定时间内以转账方式将费用缴存至随县财政局有关账户,由随县土地收储中心具体办理,向竞得人出具相关凭证,竞得人凭相关凭证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

(三)竞得人因地质勘查工作的实际需要,有关该宗探矿权的用地、用水、用电、公路、环保、基础设施等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并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四)竞得人须在取得了勘查许可证后方可开展勘查工作,并且在勘查活动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包含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资源保护、税费缴纳等。如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得人承担。

(五)非因出让人过失造成的探矿权损减(包含但不限于勘查区块面积缩减、勘查许可证废止、勘查许可证被吊销、出让合同终止等),出让人已经收取的探矿权出让收益等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六)勘探工作完成后,探矿权能够转采矿权的,矿权人须缴纳划定矿区范围内新增资源量矿产资源出让收益。

(七)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同竞买人对出让文件和矿业权现状无异议,全面认可探矿权现状及出让文件内容,并自愿承担有关责任和全部风险。

(八)出让文件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或补充公告;出让文件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在自然资源部门矿业权市场、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湖北省公共资源拍卖交易网同时发布。

咨询电话:0722-3315103  随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0722-3316056  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随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2月2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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