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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随州市G(2021)14、15、16、18号) 发布日期:2021-09-23 16:21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审核: 胡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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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经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在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上交易系统(http://223.75.160.196:9000)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相关要求:

编号

土地

位置

出让

面积

土 地

用 途

出让

年限

(年)

规划指标要求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随州市

G(2021)

14

高新区望城岗社区

42227

  

工业

用地

“标准地”

  

  

50

  

≥1.2

≥40%

≤15%

242

1206

随州市

G(2021)

15

  高新区裕民社区

35700

  

工业

用地

“标准地”

  

  

50

  

≥1.2

≥40%

≤15%

142

709

随州市

G(2021)

16

高新区

裕民社区

55097

  

工业

用地

“标准地”  

  

  

50

  

≥1.2

≥40%

≤15%

219

1094

随州市

G(2021)

18

淅河镇碑岗村魏家畈村

165890

  

工业

用地

“标准地”  

  

  

50

  

≥1.0

≥40%

≤15%

667

3333

二、挂牌出让地块的“标准地”控制指标:

1随州市G(2021)14号地块“标准地”控制指标:

序号

控制指标名称

控制指标

1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

(吨标煤/万元)

0.32

2

投资强度(万元/亩)

100

3

亩平税收指标(万元/亩)

10

4

规划容积率

1.2

5

规划建筑系数

40%

6

规划建筑面积

50640平方米

7

绿地率

15%

8

建筑控制高度

24

9

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水质标准;

《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Ⅲ类水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项目临主要交通干道侧声环境质量应满足4a类标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10

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三级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二级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标准限值;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2排放限值;

噪声: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厂界噪声临主要交通干道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区域执行3类标准;

项目如有行业排放标准的应执行行业排放标准。

11

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指标(吨/年)

化学需氧量:0.5氨氮:0.1二氧化硫:0.5氮氧化物:0.1颗粒物:0.5VOCs:0.3

12

消防

先建后验

13

建筑工程许可

先建后验

14

建筑工程质量

先建后验

15

安全生产准入条件

《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竣工验收报告》报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备案。

2随州市G(2021)15号地块“标准地”控制指标:

序号

控制指标名称

控制指标

1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

(吨标煤/万元)

0.32

2

投资强度(万元/亩)

100

3

亩平税收指标(万元/亩)

10

4

规划容积率

1.2

5

规划建筑系数

40%

6

规划建筑面积

42840平方米

7

绿地率

15%

8

建筑控制高度

24

9

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水质标准;

《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Ⅲ类水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项目临主要交通干道侧声环境质量应满足4a类标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10

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三级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二级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标准限值;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2排放限值;

噪声: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厂界噪声临主要交通干道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区域执行3类标准;

项目如有行业排放标准的应执行行业排放标准。

11

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指标(吨/年)

化学需氧量:0.5氨氮:0.1二氧化硫:0.5氮氧化物:0.5颗粒物:1.0

12

消防

先建后验

13

建筑工程许可

先建后验

14

建筑工程质量

先建后验

15

安全生产准入条件

《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竣工验收报告》报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备案。

3随州市G(2021)16号地块“标准地”控制指标:

序号

控制指标名称

控制指标

1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

(吨标煤/万元)

0.32

2

投资强度(万元/亩)

100

3

亩平税收指标(万元/亩)

10

4

规划容积率

1.2

5

规划建筑系数

40%

6

规划建筑面积

66120平方米

7

绿地率

15%

8

建筑控制高度

44

9

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水质标准;

《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Ⅲ类水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项目临主要交通干道侧声环境质量应满足4a类标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10

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三级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二级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标准限值;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2排放限值;

噪声: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厂界噪声临主要交通干道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区域执行3类标准;

项目如有行业排放标准的应执行行业排放标准。

11

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指标(吨/年)

化学需氧量:0.5氨氮:0.1二氧化硫:0.5氮氧化物:0.1颗粒物:1.0VOCs:0.5

12

消防

先建后验

13

建筑工程许可

先建后验

14

建筑工程质量

先建后验

15

安全生产准入条件

《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竣工验收报告》报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备案。

4随州市G(2021)18号地块“标准地”控制指标:

序号

控制指标名称

控制指标

1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

(吨标煤/万元)

0.36

2

投资强度(万元/亩)

100

3

亩平税收指标(万元/亩)

10

4

规划容积率

1.0

5

规划建筑系数

40%

6

规划建筑面积

165900平方米

7

绿地率

15%

8

建筑控制高度

24

9

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水质标准;

《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Ⅲ类水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项目临主要交通干道侧声环境质量应满足4a类标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10

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三级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二级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标准限值;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2排放限值;

噪声: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厂界噪声临主要交通干道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区域执行3类标准;

项目如有行业排放标准的应执行行业排放标准。

11

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指标(吨/年)

化学需氧量:5.0氨氮:1.0二氧化硫:1.0氮氧化物:3.0颗粒物:1.0VOCs:1.5

12

消防

先建后验

13

建筑工程许可

先建后验

14

建筑工程质量

先建后验

15

安全生产准入条件

《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竣工验收报告》报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备案。

备注:以上地块公示面积均以实测为准,公告的指标最终以相关部门审批的文件为准。

三、竞买人按以下要求参与竞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此次网上挂牌出让不接受除网上竞买申请外的其他形式的申请。网上挂牌交易结束后,竞得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等有关资料原件,经审查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成交登记表》、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如经审查,竞得人不符合本出让公告、出让规则等文件规定,其竞买行为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提交竞买申请时,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法人代表、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新成立公司的绝对控股股东必须为竞买人。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竞买前请认真阅读《随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上挂牌出让系统用户操作说明》等文件。

4、竞买人可登录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上交易系统(http://223.75.160.196:9000)查询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及相关文件。

5、竞买人须持相关证件来中心前期办理数字证书ukey,并使用数字证书进入交易系统填写相关信息,竞买人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6、竞买人须持数字证书与指定银行(随州市农行)签约。竞买保证金必须按时足额汇入签约的账户(具体事宜可咨询工作人员)。

保证金账号:783401040007885+子账号;

开户单位: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财政局国库科;

开户行:随州农行丰汇支行;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按照“不低于起始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特别说明:

1、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不能参加本次出让活动。

2、土地出让价款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

3、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书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时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等税费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确认其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4、违约人将被纳入不诚信用户名单,予以公示。不诚信用户不得参加随州市任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

六、时间要求: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10月12日;挂牌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10时至 2021年10月26日10时;

2、报名开始时间及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10时起至2021年10月22日16时止;

3、报价期限截止前5分钟,系统开始限时竞价,如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按限时竞价规则由系统自动确认是否成交。

七、如果在使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联系以下工作人员。

联系地址:随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孔  松    联系电话:0722 - 3315103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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