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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麻竹高速公路交警营房及养护料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随土资预审字〔2018〕1号) 发布日期:2018-01-09 00:00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审核: 胡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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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的规定,我局受理了麻竹高速公路交警营房及养护料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并对该项目用地进行了审查,预审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依据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017-421300-54-03-109945)开展前期工作。

  二、项目用地涉及随州市曾都区何店镇浪河村(随州市城南新区)。该项目用地总规模1.6700公顷,其中农用地1.6690公顷(耕地1.0160公顷),建设用地0.0010公顷。

  三、项目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在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前应完成规划修改听证、规划实施影响评估和专家论证等工作,并随建设项目用地报批资料一并报批。

  四、该项目已将补充耕地、征地补偿等相关费用足额纳入项目工程概算,在正式用地报批前按规定做好征地补偿安置、耕地占补平衡以及土地复垦有关工作。

  综上所述,我局同意该项目通过用地预审审查。项目选址、建设内容或用地规模如发生变更,须重新进行建设用地预审,本预审意见有效期为三年。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19

(联系人:瞿振华;联系电话:0722—3596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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