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随州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建筑业企业:
现将《全市“挂证”行为清理督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6日
全市“挂证”行为清理督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省人社厅关于《湖北省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依法打击“挂证”乱象,维护良好的建筑市场秩序,拟于近期组织开展随州市工程建设领域“挂证”行为清理督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目的
通过本次专项治理督查,发现一批“挂证”违法违规问题,撤销一批人员注册许可,降低或吊销一批企业资质,曝光一批违法中介,上交一批问题线索,督促和警示企业加强自身管理、依法依规从事项目建设活动,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从业环境,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二、督查时间
2024年11月下旬至12月底。
三、督查范围和内容
住建部、省住建厅四批次“挂证”问题线索涉及人员较多或经督促整改仍拒不整改以及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包括该企业承建的在建项目。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出租出借注册职业资格证书等“挂证”行为。同步开展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等项目参建主体“三包一挂”、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人证相符等“飞行检查”,检查发现的“挂证”线索一并纳入排查处理范围。
四、督查方式
成立以市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随州市工程建设领域“挂证”行为专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筑市场管理站,牵头负责具体工作。专班人员通过到企业和项目实地考察、专业技术知识问询等,查看人员到岗情况以及关键岗位人员在岗不履职问题;通过现场查看人员社保医保缴纳、连续工资支付、公积金账户缴存、网上证书注册等方式,检查企业和项目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到岗履责、是否存在人证不符以及证书造假等问题。
五、处理措施
对“挂证”问题较为严重的企业,启动资质动态核查,具体核查企业资产、主要人员、已完成的工程业绩、技术装备等方面是否满足现有资质标准条件;是否按要求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相关信息,并建立信用档案;企业生产经营信息是否按照《统计法》要求,及时准确上报。
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企业,提请省住建厅开展省内所有承揽项目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检查,具体核查建设单位违法发包、未批先建、干预工程等情况;施工单位转包、挂靠、违法分包、无资质或超资质承揽工程等情况;监理、设计单位恶意低价竞争、转包、挂靠、降低执业标准等情况;从业人员脱岗失职、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本次检查发现的经督促整改仍未整改的“挂证”人员,依法撤销其注册许可,在“湖北信用住建”平台记入个人不良行为记录,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企业在“湖北信用住建”平台记入个人不良行为记录,并纳入资质动态核查,依照《资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企业资质;对违法违规的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公开曝光、责令限期整改。对中介服务机构伪造证件用于“挂证”的违法线索,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查处。
六、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局属各有关单位要督促“挂证”问题线索指向的企业迅速自查整改,建立健全工作台账,整理完善相关资料,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各企业要对照省住建厅、省人社厅关于《湖北省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进行自查,对存在文件中涉及的各类“挂证”问题要迅速整改到位,并将“挂证”问题纳入企业常态化管理。
附件:随州市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行为专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附件:
随州市工程建设领域
专业技术人员“挂证”行为专项督查工作
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
组长:张加勇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黄 军 市局建筑业管理科科长
刘文玉 市局勘察设计与科技科科长
明 慧 市建筑市场管理站站长
二、工作专班
杨春艳 市建筑市场管理站副站长
閤斌斌 市建筑市场管理站执法室主任
方 方 市建筑市场管理站造价室主任
喻俊杰 市建筑市场管理站市场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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