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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6-19 11:08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审核: 胡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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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明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土地利用和城乡总体规划有效推进村集体发展项目用地规划手续办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出“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土地利用和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既要考虑城市发展,又要兼顾农村发展,做到城乡融合发展。”对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大意义。

为支持农村集体发展项目,国家对农村集体给予了一系列税收减免优惠。市财政局会同税务、人社及各级执收部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严格执行优惠政策,做实做细各项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对于村集体发展项目支持政策较多,涉及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农业生产资料销售、农业生产服务、农村土地房屋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销售自产农产品,符合税法条件的免征增值税;从事农、林、牧、渔项目的所得,符合条件的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二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对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三是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村集体经济组织申领、换发登记证不收取费用;按照国家规定免收确权变更中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登记涉及的登记费和工本费。

另外根据国家制定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响应,各地各部门积极编制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和方案。加强各类规划的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根据发展现状和需要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对具备条件的村庄,加快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对自然历史文化资源丰富的村庄,统筹兼顾保护与发展;对生存条件恶劣的地方,实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近期,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对接市直各部门收集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相关资料,召开相关领域专家座谈会听取相关建议,采用调查问卷等方式为市域和乡村发展建设广泛收集民智,科学编制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且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对有条件的村庄实行应编尽编,对村集体发展项目用地指标应保尽保。

最后,衷心地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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