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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22082号市政协提案的落实情况 发布日期:2022-11-09 15:34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审核: 胡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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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办理情况为已经落实,政协委员签署意见为满意。目前,陈咏委员提出的贯彻民法典规范不动产登记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已经落实。我市设立抵押权的不动产登记转移登记,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的规定办理转移登记。2022118日通过电话方式,向陈咏委员反馈了最新落实情况,陈咏委员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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