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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本级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听证会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02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审核:胡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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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随州市本级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确保决策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国土资源听证规定》,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对《随州市本级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项目成果》组织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1年1月5日下午3:00

二、听证会地点: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05会议室

三、听证内容:

1.随州市本级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

2.随州市本级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

四、听证会举办机构: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参加听证会人员范围:

报名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代表。

六、报名方式:

拟参加听证会的人员于2020年12月31日上午12:00前,可持居民身份证明或介绍信及听证申请前往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09室报名,申请参加听证。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根据申请情况,依据相关规定确定听证会代表名单并通知到会。

七、听证须知:

1.经审核后确定的听证会代表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听证会相关材料,参加听证。

2.参加听证会的代表要提前收集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建议,参会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基准地价评估成果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明确意见和建议。

3.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关闭手机或静音,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听证会的行为。

4.听证代表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按听证主持人的安排进行。

5.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6.若听证会时间变动,将另行通知参会代表。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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