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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本级集体建设用地和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听证会解读 发布日期:2021-02-01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审核:胡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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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6日,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了随州市本级集体建设用地和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成果的听证会。该项工作从2020年9月底起开展,现将制定背景、制定过程、主要内容、工作成效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主要有两大背景:一是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部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3号)。根据文件要求,各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全面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完善规范城乡基准地价体系,争取年底前实现基准地价全覆盖、城镇标定地价全覆盖,为明年全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提供基础保障。二是《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办函〔2020〕33号)、《2020年湖北省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工作要点》、《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公示地价体系建设的通知》(2020年)等要求,要高质量完成覆盖全域的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的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工作。

二、制定过程

本次随州市本级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工作,在对随州市本级土地市场进行调查和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制定随州市本级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工作方案,全部工作大体上可划分为工作准备、资料收集与实地调查、内业测算与成果编制、意见征询与完善、成果预检、听证、验收与审批等阶段。

2020年11月底形成初稿,随后面向局系统内部征求意见,并书面征求了市农业农村局、曾都区政府、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东城街道办事处、西城街道办事处、南郊街道办事处、北郊街道办事处、城南新区管委会、淅河镇人民政府等9个单位意见。

2020年12月22日,由省自然资源厅组织成果预检,邀请相关专家对成果完整性、规范性和合理性三方面进行审核,成果顺利通过专家预检。

2021年1月6日组织召开了成果听证会,由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统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西城街道办事处、北郊街道办事处等15位单位代表参加会议并提出意见。

三、主要内容

成果分文字成果、表格成果、图件成果和数据库成果四大部分。

(一)文字成果主要内容。

文字成果主要包括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

工作报告是对随州市本级集体建设用地和集体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工作的全面总结,共分为工作概况、工作内容及主要成果、成果应用等内容。

技术报告共分为社会经济概况、工作概况、土地级别确定、基准地价评估、基准地价修正体系的编制、成果应用等章节以及有关表格、图件及相关文件等附件。

(二)表格成果主要内容。

随州市本级集体建设用地表格成果包括集体建设用地各用途级别描述表、级别与基准地价汇总表、分用途级别面积汇总表、宗地地价修正系数表等;

随州市本级集体农用地表格成果包括集体农用地各用途级别描述表、级别与基准地价汇总表、分用途级别面积汇总表、宗地地价修正系数表等。

(三)图件成果主要内容。

随州市本级集体建设用地图件成果包括集体商服用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集体住宅用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集体工业用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集体公共服务项目用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随州市本级集体农用地图件成果包括集体耕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集体林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四)数据库成果主要内容。

随州市本级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数据库。

四、工作成效

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履行资源所有者职责、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常态化基础性工作,对加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监管和土地市场调控有重要意义。随州市针对城镇国有用地的地价管理已经相对完善,但一直缺少针对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地价管理的有效手段。此次随州市本级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体系的制订,将填补原有地价管理体系的空白,使地价体系延伸到全市的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大大加强政府对地价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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