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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何继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随自然资规干〔2024〕10号) 发布日期:2024-05-06 15:10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审核: 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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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随州市曾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经市局党组研究,并报省厅党组备案同意:

何继明同志任随州市曾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

杨阳同志任随州市曾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局长、副局长职务的任免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中共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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