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对照《测绘资质分级标准》,我局对随县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业务范围变更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3月31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均可向我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联系地址:随州市迎宾大道15号
邮政编码:441300
联系电话:0722-3596716
附件:测绘资质公示情况表(20210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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