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何店镇余世家因保管不善,将位于何店镇桂花村的不动产产权证(林权证号:曾林证字(2010)003123号)遗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余世家
2021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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