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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动产测绘业务实行市场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12 09:25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审核: 胡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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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推进测绘业务市场化进程,保障完善“互联网+”项目的稳定运行,切实维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不动产测绘质量,确保提供及时、便捷、稳定的服务。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现将不动产非公益性测绘业务(市本级含曾都区)推向市场,中心拟选择若干家测绘机构,来承担此项业务。为保证不动产测绘业务顺利开展,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登记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且在随州市内有固定办公场所;

2、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不动产测绘(房产测绘、地籍测绘、林权测绘)丁级及以上的资质证书;

3、具有2名及以上从事不动产测绘的常驻专业技术人员,有与测绘资质对应的仪器设备及测绘成图软件;

4、熟悉不动产测绘相关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有能力达到不动产测绘成果质量控制要求,并接受测绘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不动产测绘成果应适用于登记中心的工作要求;

5、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会制度,2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作业情况。

二、登记资料

1、测绘机构登记申请表;

2、公司简介;

3、公司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4、测绘资质证书;

5、办公场所证明;

6、测绘作业人员资格证、身份证明、花名册等。

三、登记时间、地点、联系人

登记时间:2021年8月13日-2020年8月17日下午5点

登记地点: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人:周政         联系电话:0722-3226771

电子邮箱:317690707@qq.com

四、其他事项

测绘机构登记后,应服从中心安排,协助中心完善不动产存量数据整合等任务。

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在收到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将测绘机构名单公示于随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门户网站和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此次登记有效期自2021年8月23日起,至2022年8月23日止。在登记期内,我中心不接受已登记单位以外的,其他测绘机构的不动产测绘相关资料。

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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