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11月29日修订)的要求,吴山镇人民政府特委托湖北维克昇检测有限公司开展随县2019年第九批次建设用地地块(二-1)、随县2019年第九批次建设用地地块(二-2)、随县2019年第九批次建设用地地块(二-3/二-4)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随县2019年第九批次建设用地地块(二-1)、随县2019年第九批次建设用地地块(二-2)、随县2019年第九批次建设用地地块(二-3/二-4)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简称《调查报告》),2021年6月25日,随州市生态环境局会同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了《调查报告》评审会,经修改完善后于2021年8月形成了《调查报告》(备案稿)。《随县2019年第九批次建设用地地块(二-1)、随县2019年第九批次建设用地地块(二-2)、随县2019年第九批次建设用地地块(二-3/二-4)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备案稿)》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随县2019年第九批次建设用地地块(二-1)位于随县吴山镇肖家塆居委会,东岗街与003县道交叉口,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3°4'49.80",北纬32°8'32.86" ,地块总占地面积4016m2。项目地块原为吴山镇肖家塆居委会集体农用地,2009年未办理土地变更手续,建设为广场,并于2019年对广场进行改建,现为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
随县2019年第九批次建设用地地块(二-2)位于随县吴山镇肖家塆居委会,东岗街以西,003县道以南,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3°4'45.99"、北纬32°8'32.80",地块总占地面积14662m2。地块内2020年4月开始建设孝善文化广场,2020年9月建设完成。
随县2019年第九批次建设用地地块(二-3/二-4)位于随县吴山镇肖家塆居委会,东岗街以西,003县道以南,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3°4'43.79"、北纬32°8'30.06" ,地块总占地面积13820m2。项目地块一直为农用地。
根据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和随县吴山镇总体规划图,三个调查地块均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广场)。
二、调查内容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等相关技术规范,参考穗环[2019]130号《广州市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通过资料查阅、人员访谈等方式收集地块及周围区域土地利用变迁资料、地块环境资料、地块相关记录、相关政府文件,以及地块所在区域的自然和社会信息等,结合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识别会对土壤和地下水产生影响的潜在污染源。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场地历史情况调查
1、历史上是否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
2、历史上是否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
3、历史上是否涉及工业废水污染。
4、历史监测数据表明有污染。
5、历史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二)场地现场状况调查
1、是否存在被污染迹象。
2、是否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
三、调查结果
随县2019年第九批次建设用地地块(二-1)在2009年前为集体农用地,2009年未办理土地变更手续建成为广场,2019年7月开始广场改造建设,2019年12月改造完成,2020年补办土地变更手续,历史上未进行过工业生产,无外来固体废物,无危险废物堆积和环境事故。土壤快筛结果无异常,参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管控(试行)》(GB3600-2018),地块各检测点位土壤重金属Pb、As、Hg、Cu、Ni、Cd快筛检测值均低于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块1km范围内主要为居民区以及物流和石材加工企业等,从历史沿革来看,周围潜在污染源对该地块形成污染影响的可能性较小,故可判定该地块土壤无污染,项目地块的环境状况可接受。参照《广州市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该地块可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广场)”进行开发建设。
随县2019年第九批次建设用地地块(二-2)原为农用地,2020年4月开始建设吴山镇孝善文化广场,2020年9月建成,建设有公共卫生间、文化服务中心和休息亭等,地块内设有生活污水管线,公共卫生间污水经管线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地块历史上没有进行过工业生产,无外来固体废物,无危险废物堆积,未发生过环境事故。土壤快筛结果无异常,参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管控(试行)》(GB3600-2018),地块各检测点位土壤重金属Pb、As、Hg、Cu、Ni、Cd快筛检测值均低于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项目地块周边无明显污染源分布,1km范围内主要为居民区、村庄、农用地及物流和石材加工企业等,从历史沿革来看,周围潜在污染源对该地块形成污染影响的可能性较小,故可判定该地块土壤无污染,项目地块的环境状况可接受。参照《广州市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该地块可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广场)”进行开发建设
随县2019年第九批次建设用地地块(二-3、二-4)原为农用地,没有进行过工业生产,无外来固体废物,无危险废物堆积和环境事故,地块内无污染风险。土壤快筛结果显示地块S1点位Hg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其它各点位土壤重金属Pb、As、Hg、Cu、Ni、Cd快筛检测值低于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针对快筛Hg超标情况,结合评审会专家意见,于2021年6月30日对随县2019年第九批次建设用地地块(二-3、二-4)地块土壤进行布点监测,设两个土壤监测点,分0~0.5m和0.5~1m深度,监测结果表明土壤铅、砷、汞、铜、镍、镉、六六六(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和滴滴涕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限值要求。项目地块周边无明显污染源分布,1km范围内主要为居民区和行政办公单位等,周边企业茶山物流园主要从事物流业,随州市众兴诚石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石材加工、销售,工艺较为简单,从历史沿革来看,周围潜在污染源对该地块形成污染影响的可能性较小,故可判定该地块土壤无污染,项目地块的环境状况可接受。参照《广州市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该地块可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广场)”进行开发建设。
四、联系方式
1、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随县吴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任
2、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湖北维克昇检测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治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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