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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2018年第13批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 第一阶段调查报告公示 发布日期:2021-09-14 16:23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审核: 胡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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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11月29日修订)的要求,随州市鸿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武汉工程大学开展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曾都区2018年第13批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简称《调查报告》),2021年8月,随州市生态环境局会同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了《调查报告》评审会,经修改完善后于2021年9月形成了《调查报告》(备案稿)。《曾都区2018年第13批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备案稿)》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调查地址为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何店镇响堂街居委会四组,地块总用地面积5476.88平方米,其中有效用地面积2792.49平方米,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3.326944°,北纬31.599167°。

根据随州市曾都区相关规划,调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主要为居住用地兼商业用地。    二、调查内容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等相关技术规范,通过收集历史用途变迁资料、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获取的信息表明,调查地块以前是由农户所有,种植水稻,后被何店镇响堂街居委会征回,开发商于2018年与居委会签订征地协议后逐渐变为荒地。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与输送,调查地块内没有发现遗留的污染遗迹,现场无异味。调查地块周边500米范围内没有工业污染生产企业。同时现场踏勘过程对地块内土壤进行现场快筛工作。快筛结果表明,该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三、调查结果

根据调查分析结果,调查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存在,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因此,本项目调查地块随州市曾都区2018年度第13批次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兼商业用地,该地块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的第一类建设用地标准。

四、联系方式

1、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随州市鸿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清珍   

2、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武汉工程大学

联系人:关洪亮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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