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石小东、左金焕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2013B)1008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石小东、左金焕
2022年02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