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随州市银湖置业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位于万店镇新街的不动产权证(曾国用(2010B)第00007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随州市银湖置业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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