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 > 通知公告
催办公告 发布日期:2022-04-25 14:29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审核: 胡欢
字号:[ ]

根据有关政策,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在退还市级发证矿山企业缴纳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备用金,请随县国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随州市盛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随州永强矿业有限公司、随州市曾都区羊子山采石场、随县樱钻矿业有限公司、随州市曾都区兴盛采石场等6家未办理退款手续的矿山企业,速与我局联系,办理退款事宜。本公告长期有效。

联系人:李春辉

联系电话:0722—3596769

通讯地址:随州市曾都区迎宾大道15号

特此公告。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4月24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