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位于随州市曾都区东城办事处舜井大道68号王洪艳等12户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若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将异议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具体名单如下:
王洪艳:101号,土地分摊8.75平方米,建筑29.60平方
黄运刚:106号,土地分摊8.28平方米,建筑28.00平方
朱先全:107号,土地分摊8.28平方米,建筑28.00平方
申新武:111号,土地分摊8.28平方米,建筑28.00平方
盛常:112号,土地分摊8.51平方米,建筑28.80平方
何玉玲:113号,土地分摊8.47平方米,建筑28.66平方
邓奎:114号,土地分摊8.51平方米,建筑28.80平方
邓洪:115号,土地分摊8.80平方米,建筑29.76平方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224办公室
联系电话:3220236
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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