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府河镇周世炎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府河镇老街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36-066号;土地证:【2004B】253号遗失)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世炎
2022年06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