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周厚勇、陈雨芸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明鄂(2019)随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1317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周厚勇、陈雨芸
2022年07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