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徐三付、代方方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20150102794,【2015B】310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三付、代方方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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