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028
根据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5)鄂随州中民破字第00001-10号之一,下列不动产权利灭失。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20110102295 | 加玉新 | 房产证 | 421302100029GB00003F02380007 | 随州市白云大道29号随州碧桂园翠山蓝天十六街85栋1单元1-3层17号 |
公告单位: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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