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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公告295 发布日期:2022-11-24 10:26 信息来源: 编辑:不动产登记中心 审核: 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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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余小伟、王保华因保管不善,将【2011B】498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余小伟、王保华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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