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曾都区府河镇骆家河街道居民杜世敏、陈桂水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府河镇骆家河街道的不动产权证(房产:20140400205号、土地:曾国用字【2013B】48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杜世敏、陈桂水
2023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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