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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不动产登记公告005号 发布日期:2023-02-07 11:19 信息来源: 编辑:不动产登记中心 审核: 胡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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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国家税务总局随县税务局位于大洪山风景名胜区长岗镇宝珠巷13号(原长岗镇税务所)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若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将异议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具体名单如下:

大洪山风景名胜区长岗镇宝珠巷13号:

土地面积1337.00平方米

01号(1-2层)建筑面积:586.35平方米

101(一层)号建筑面积:149.53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224办公室

联系电话:3220236

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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