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黄久香、高道强因保管不善,将201400478号不动产权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久香、高道强
2023年02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