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013
根据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鄂1303执恢339号之六,下列不动产权利灭失。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土地证:曾国用(2007)第148号 | 随州市集蜂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土地证 | 何店镇浪河村 |
公告单位: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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