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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公告150 发布日期:2023-05-18 13:18 信息来源: 编辑:不动产登记中心 审核: 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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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郑光福、张恒秀因保管不善,将鄂(2021)随州市不动产权第006235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光福、张恒秀

 2023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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