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 > 通知公告
2023年度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声明公告015 发布日期:2023-05-22 10:02 信息来源: 编辑:不动产登记中心 审核: 系统管理员
字号:[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015


根据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鄂1303执恢224号之三,下列不动产权利灭失。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房产证:2014010560、20140105639

土地证:曾国用2013第2号


随州市蓝天农资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房产证、土地证


421302400050GB00048F00110001-0003

421302400050GB00048F00120001-0003



曾都区经济开发区7栋1单元101-301号、曾都区经济开发区8栋1单元101-301号



公告单位: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5月22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