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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公告267 发布日期:2023-08-25 10:10 信息来源: 编辑:不动产登记中心 审核: 胡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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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何明高因保管不善,将20140105047、(2013B)775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明高

 2023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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