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钱岩松因保管不善,将鄂(2021)随州市不动产权第001518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钱岩松
2023年08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