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余闯、余刘洋两户位于随州市高新区淅河镇老街居委会草街49号不动产权予以登记,现予公告。若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予以登记。
具体情况如下:
余刘洋:1-2层,分摊土地面积48.24平方米。
余 闯:3-4层,分摊土地面积48.24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224办公室
联系电话:3220236
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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