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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权籍和地图测绘机构问题投诉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0 09:00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审核: 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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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投诉处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切实解决企业群众遇到问题,现就建立权籍和地图测绘机构

问题投诉机制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建立权籍和地图测绘机构问题投诉机制是改进工作作风,确保权籍和地图测绘工作规范、廉洁和高效,维护企业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各单位应予高度重视,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及时、主动做好投诉处理工作。

二、投诉渠道

进一步畅通权籍和地图测绘机构问题投诉渠道。

(一)电话投诉。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设专用

投诉电话,受理有关权籍和地图测绘机构问题方面的投诉。

市长热线:0722-12345

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投诉电话:0722-3596716

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电话:0722-3596498

  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作风问题投诉举报电话:0722-3596788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投诉电话:0722-3226771

(二)网上投诉。市本级要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方门户网站开辟“权籍和地图测绘机构问题投诉”专栏,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各自门户网站开辟"权籍和地图测绘机构问题投诉"专栏,企业群众可直接在该渠道进行问题留言或发起投诉。

(三)线下投诉。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在醒目位置设置权籍和地图测绘机构问题征集意见箱,接收群众意见并反馈。

三、投诉对象及内容

(一)投诉对象。本市承担权籍和地图测绘工作的中介机构

及其工作人员。

(二)投诉内容。

1.工作程序不规范。未依规办事,工作流程超时、无故不

受理测绘业务、违规乱收费等问题。

2.工作结果有异议。测绘程序、权籍图、宗地图、测绘成

果等存在错误不予更正。

3.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工作人员态度恶劣、言语粗暴、

刁难群众等。

4.工作建议和意见。包括对人员管理、业务办理等方面提

出的意见和建议。

5.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投诉请求。反映权籍和地图测绘机构

有关情况,或提出相关投诉请求的。

四、投诉程序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测绘地理信息科负责投诉

处理的具体工作,处理程序主要包括受理、调查和答复三个部分。

(一)受理。接到投诉后,做好记录,评估并确认是否属于投诉处理范围。属于处理范围的,应及时受理。不属于处理范围

的,应明确告知投诉渠道。

(二)调查。由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测绘地理

信息科安排工作人员开展调查核实。

(三)答复。处理意见包括调查结论、整改建议以及给投诉

人的回复意见,形成投诉处理报告,直接答复投诉人。

五、加强监督

市测绘地理信息科对各有关单位的投诉处理情况进行监督,及时跟进处理进度,确保各负责处理工作的单位及时完成投诉处理工作。对各权籍和地图测绘机构问题情况定期总结通报,督促问题整改、提升服务。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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