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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不动产权证书首次登记公告016 发布日期:2023-11-21 15:16 信息来源: 编辑:不动产登记中心 审核: 胡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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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F区

            联系方式:0722-3226771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

面积

用途

备注

1


   

刘光青



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南郊办事处红山头村二组49号1栋







421302003180JC02049F00010001




 




房:135.81㎡

土:200.00㎡



 

住宅

临时用地面积126.52㎡

  

                   公告单位: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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