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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公告080 发布日期:2024-03-22 15:21 信息来源: 编辑:不动产登记中心 审核: 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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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高波因保管不善,将2010010111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高波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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