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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声明公告021 发布日期:2024-03-27 09:18 信息来源: 编辑:不动产登记中心 审核: 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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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021


根据湖北省随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鄂1321执恢344号,下列不动产权利灭失。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房产证:20110105281


付饶

房产证


421302200017GB00014F00010008


西城白云湖东大堤115号4栋1单元401号



公告单位: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2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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