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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声明公告034 发布日期:2024-04-08 08:40 信息来源: 编辑:不动产登记中心 审核: 胡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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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034


根据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鄂1303执769号,下列不动产权利灭失。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房产证:随房字3-0472号


李先亮

房产证


421302300015JC01188F00010001


南郊瓜园社区一组201号1栋1-2层101号



公告单位: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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