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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继续有效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04-11 09:46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审核: 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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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随自然资规发〔2019〕15号)2019年10月21日印发,有效期五年,现有效期即将届满。根据《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意,《随州市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随自然资规发〔2019〕15号)继续有效,有效期自该通告发布之日起重新计算,有效期五年。

特此通告。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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