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交通运输局、曾都区乡村振兴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注销2024年4月19日办理的“G240曾都区槐栋至石桥段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证号为:随自然资规用字第421300202400006号)申请收悉,经研究,根据《曾都区政府四届三十二次常务会议纪要(2024年4月26日)》,该项目业主单位调整为曾发集团(原业主为曾都区交通运输局)。为确保项目按期推进,便于项目融资,同意注销原《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证号为:随自然资规用字第421300202400006号),待公示期满后,将建设单位名称调整为曾都区乡村振兴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曾发集团全资子公司)重新办理发证。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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