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045
根据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鄂1303破2号,下列不动产权利灭失。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房产证:20130107926、20130107927 土地证:随国用(2013)第78号 | 随州市金利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 房产证、土地证 | 421302004220GB00007F00030001 421302004220GB00007F00040001 421302004220GB00007F00050001-0002 421302004220GB00007F00060001-0002 | 北郊九间屋村1-4栋 |
公告单位: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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