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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声明公告045 发布日期:2024-05-15 10:25 信息来源: 编辑:不动产登记中心 审核: 胡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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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045


根据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鄂1303破2号,下列不动产权利灭失。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房产证:20130107926、20130107927

土地证:随国用(2013)第78号


随州市金利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房产证、土地证


421302004220GB00007F00030001

421302004220GB00007F00040001

421302004220GB00007F00050001-0002

421302004220GB00007F00060001-0002



北郊九间屋村1-4栋



公告单位: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1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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