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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公告163 发布日期:2024-05-24 14:38 信息来源: 编辑:不动产登记中心 审核: 胡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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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万翔逸、乐祯因保管不善,将20140106449、(2014B)86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万翔逸、乐祯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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