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南郊街道白云社区三组白云公园4#还建房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白云公园4#还建房2个单元7层共28户,建筑总面积3278.87㎡,宗地面积1137.71㎡,拟将1986年随城山公园管理处办理的153亩土地证作为土地权属来源,按照国有划拨用地确定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若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224办公室
联系电话:3220236
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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