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中共随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市委编委关于调整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有关职责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随编发[2024]45号),不再保留随州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拟于2024年12月24日向随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随州市自然资源保护和征地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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