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谭常宝因保管不善,将20140100535、2014B348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谭常宝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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