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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声明公告057 发布日期:2025-09-22 11:00 信息来源: 编辑:不动产登记中心 审核: 不动产登记中心
字号:[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057


根据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鄂1303执1644号之五,下列不动产权利灭失。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房产证:04-010282、

土地证:随国用(2006B)第1310号


申宗保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421302400007GB00119F00010001、0002

北郊孔家坡四组交通大道北端1栋1单元101、201号


公告单位: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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