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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公告381 发布日期:2025-09-29 09:56 信息来源: 编辑:不动产登记中心 审核: 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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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随州市妇幼保健院因保管不善,将(2006B)322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随州市妇幼保健院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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