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各有关单位:
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要求,经评估,决定将《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多图联审”实施办法(试行)》(随建〔2019〕5号)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12月,在继续实施期间,该文件如有修改或废止,以新修改文件通知为准。
附件: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多图联审”实施办法(试行).doc
202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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