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003
根据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鄂1303执恢1675号之一,下列不动产权利灭失。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房产证:20140106012、 土地证:随国用(2015B)第104号 | 魏晓岚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421302100031GB00061F00010009 | 神农大道北侧、滨湖湾小区西侧(文峰·湖岸新城)仿古街A区栋单元105号 | |
| 2 | 房产证:20150100035、 土地证:随国用(2015B)第105号 | 魏晓岚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421302100031GB00061F00010010 | 神农大道北侧、滨湖湾小区西侧(文峰·湖岸新城)仿古街A区栋单元205号 | |
| 3 | 房产证:20150100037、 土地证:随国用(2015B)第106号 | 魏晓岚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421302100031GB00061F00010036 | 神农大道北侧、滨湖湾小区西侧(文峰·湖岸新城)仿古街A区栋单元305号 |
公告单位: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