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D区
联系方式:0722-3226771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亩) | 四至界限 |
1 | 李朝军 | 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 | 何店镇王店村三组 | 421302027060JE05820L00000001 | 3.31 | 北至李朝军房后直上山岗、东至李朝军房后坎上为界、南至农村道路、西至分水为界 |
2 | 李朝军 | 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 | 何店镇王店村三组 | 421302027060JE05821L00000001 | 2.78 | 北至农村道路、东至坑塘水面、南至果园、西至果园 |
3 | 李朝军 | 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 | 何店镇王店村三组 | 421302027060JE05822L00000001 | 23.95 | 北至道路直上山岗分水、东至山岗分水、南至果园、西至坑塘水面 |
公告单位:曾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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