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009
根据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鄂1303执543号之一,下列不动产权利灭失。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24)随州市不动产权第0022547号 | 杨哲、马秋霞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421302100028GB00004F00330001 | 迎宾大道与文帝大道交叉口西南侧海翼·汉东至尊3号商业楼101号(商业) |
公告单位: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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